《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指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风能和太阳能是当前最为普及和发展较快的可再生能源形式。随着全球能源问题的凸显以及环保意识的普及,各国政府逐渐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法律分析:再生能源法适用范围为: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答案】:B、D、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因此,石油、核能和天然气不属于可再生能源。
本条例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第三条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与开发并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破坏性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的定义涵盖了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这些能源的特点是资源总量丰富、分布广泛,且在自然条件下可以循环再生,不会因为人类使用而枯竭。
【法律分析】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2021 年起,除户用光伏还有0.03 元/kwh 补贴以外,新备案集中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陆上风电均不再补贴;2022 年起新建户用光伏项目也不再补贴。同时,鼓励各地接棒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风电、太阳能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为0.42元/千瓦,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各省市又根据政策制定了有不同的补贴标准,基本就是国家补贴+省补贴+市补贴+县级补贴=最终的光伏上网电价(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1、“国家不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这句话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2、“国家不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这句话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衫余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3、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特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需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如果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应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一是总量目标制度。总量目标制度是可再生能源法的核心和关键,是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原则的具体体现。二是强制上网制度。实行强制上网制度,可以起到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缩短项目准入时间、提高项目融资的信誉度等作用,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三是分类电价制度。
《可再生能源法》的核心内容包括确立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收购制度,电网企业需对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进行费用补偿,并设立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这些措施旨在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以及建设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社会环境。
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以及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解读》是一本旨在推广和理解这部法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明确提出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并将城市生活垃圾列为一种生物质燃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碳氢油属生物质液体燃料,是一种可再生的环保清洁能源。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发电并网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费用分摊制度、专项资金制度、税收优惠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